根据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2025年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工作的通知》(教高司函〔2025〕2号)及辽宁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辽教通〔2025〕207号)文件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我校2025年面向本校招收第二学士学位学生。
一、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
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报考:
1.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纪守法,品德良好;
2.大连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,可以获得学士学位的2025年未就业应届毕业生;
3.学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;或与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,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;
4.身体健康状况符合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相关规定。
二、招生专业及计划
三、报名与初审
1.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个人提出申请,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专业。
2.报名时间:2025年7月1日—7月5日。
3.报名方式:辽宁招生考试之窗(https://www.lnzsks.com/)进行网上报名。
4.报名材料:
(1)本人身份证扫描件(正、反面)1份;
(2)本人近期上半身免冠白底电子版照片1张;
(3)报名相关材料(见附件)。
5.学校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,7月初在大连大学本科招生网(https://zsw.dlu.edu.cn/)对初审名单予以公示。
四、考核与录取
学校统筹组织相关学院对通过初审的考生进行面试考核。面试考核时间为7月13日,学校依据考生面试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并确定拟录取名单。拟录取名单将于7月中旬在本科招生网公示。公示合格后,报辽宁省招考办,最终录取结果以辽宁省招考办批复为准。
五、培养与管理
1.被我校录取的第二学士学位学生,按照学校2025级本科新生的有关要求和规定到校办理入学手续,对未经同意逾期未报到的考生,视为放弃入学资格。
2.新生入学后,我校将按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和上级关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相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,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,复查不合格者,取消录取资格。
3.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2年,全日制学习,纳入我校学籍管理系统,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统一进行管理。
4.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,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,颁发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证书;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,颁发普通高等教育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。达不到毕业要求的,不再延长学习时间,亦不实行留级制度,颁发结业证书。对退学学生,我校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。
5.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办理相关就业手续。
6.第二学士学位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执行,各专业学费、住宿费标准以《大连大学2025年本科招生章程》为准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电话:0411-87403668、0411-87403633
(9:00—12:00,13:00—15:30,节假日、双休日除外)
邮政编码:116622
通讯地址: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
学校网址:https://www.dlu.edu.cn/
招生网址:https://zsw.dlu.edu.cn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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